5月19日,文化部办公厅正式印发《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包括以推动政策落实和提升政府支持工作能力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及品牌塑造营销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支持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以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环境;以鼓励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为重点,进一步缓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以谋划“十三五”时期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以营造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工作方案》明确表示,该方案重点扶持的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文博创意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多层推进;加强落实,确保实效。此外,文化部办公厅还要求各地文化厅局将近年来本地区已出台的各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政策文件、已开展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方案上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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